“网红”流量大,诚信方致远

“网红”流量大,诚信方致远

( 2025-12-07 ) 稿件来源:新华每日电讯 要闻

北京市税务部门近期查处网络车评人陈震偷税案,为“网红”们敲响了一记警钟。经查,2021年至2023年间,陈震通过隐匿收入、转换收入性质、虚假申报等方式,少缴个人所得税达118.67万元。近年多发的“网红”偷逃税案件反复印证:数字经济蓬勃发展,“网红”、主播等新经济从业者偷逃税等违法行为必须高度重视。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和经营主体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,有影响力的公众人物更要遵纪守法,不能突破法律红线。

2025第五届全国县市级融媒体中心能力建设年会召开

2025第五届全国县市级融媒体中心能力建设年会召开稿件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要闻本报讯12月6日,2025第五届县市级融媒体中心能力建设“CICB”学术年会在云南昆明举行。本次年会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传媒研究所联合有关单位共同主办,来自中央新闻单位、高校、县市级融媒体中心、研究机构及相关企业的代表齐聚一堂,共话县市级融媒体中心能力建设与发展。年会同期举办“精品视频生产传播创新”“地方媒体国际传播能力提升”“智能技术应用创新”“融媒人才教育”四大专题论坛,聚焦县市级融媒体中心发展关键领域,深入探讨实践路径与创新方向

数字经济为网络名人创造了广阔的盈利空间,他们能通过广告分成、商业合作、直播带货等多元渠道获取不菲收益。公众的关注造就了“网红”的流量价值,社会资源的赋能让商业变现成为可能。然而,部分“网红”却不知满足、自作聪明,想方设法逃避纳税义务,造成国家税收流失,也给普通人依法纳税带来不公。

“网红”逃税必然要付出代价。前一秒还风光无限,下一秒就可能黯然退场。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,2024年税务部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检查,累计查补收入达8.99亿元。这组数据彰显了税收监管的力度,更说明“网红”税收问题已成为亟待破解的新兴课题,必须完善制度、形成长效治理机制。

“网红”收入具有来源多元、隐蔽性强、跨平台流转、资金流向复杂等特点,涉及个人账户、工作室、关联公司等多重主体。面对新业态带来的新情况,传统税收监管模式中的部分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,这就要求我们从制度层面发力,构建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征管体系,让各种套路无处遁形。

税收是保障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石。“网红”享受着国家发展带来的平台红利、市场红利,更应恪守法律底线,诚信履行纳税义务。当然,要让纳税意识真正扎根,不能仅靠从业者自觉,更需要制度的约束与引导。要构建制度性解决方案,持续完善新业态收入的纳税标准与征管细则,消除模糊地带;要强化技术赋能,推动税务部门与平台、金融机构等破除信息壁垒,织密监管网络;同时,还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,从源头加强防范。唯有如此,才能让“网红经济”规范发展,让数字经济真正行稳致远。 (本报评论员吉宁)(评论员 吉宁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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